墨离尘

第五十七章 郭桓贪得再狠,也不如朱元璋赚得狠!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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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这个话似乎为了表达自己对于这件事情,有多大的怀疑,陈寒根本不容别人插嘴,直接说道:

“话说在洪武十八年年初的某一天,也不知道是朱元璋开了天眼还是有锦衣卫密告,反正他觉得时任北平承宣布政使、提刑按察使的李彧和赵全德以及刚被降职为户部侍郎的郭桓不是啥好鸟于是下诏彻查。

当年三月,御史余敏、丁廷跑来汇报——陛下您真是英明神武,郭桓那厮果然勾结了李彧、赵全德等人贪污,而且数额巨大、情节恶劣,堪称是大明朝立国以来的头号经济案件。

那么到底有多巨大、多恶劣呢?根据余敏等人的调查,郭桓主要干了下面几件坏事:

一、私吞太平府、镇江府等府的赋税,降低朝廷税收。

二、私吞浙西的秋粮,浙西秋粮本应该上缴四百五十万石,郭桓只上缴两百多万石。

三、征收赋税时,巧立名目,征收多种水脚钱、口食钱、库子钱、神佛钱等的赋税,中饱私囊。

经过余敏等人艰苦卓绝的计算,最后得出结论——郭桓这厮贪污受贿的总额折计两千四百万石精粮之巨:

据(《大诰·郭桓造罪第四十九》)记载:“其所盗仓粮,以军卫言之,三年所积卖空。前者榜上若欲尽写,恐民不信,但略写七百万石耳……共折米算,所废者二千四百万石精粮。”

两千四百万石精粮是个什么概念?

就在郭桓案发的当年,大明朝全年的官粮收入才不过两千零八十万石而已。

而根据《明史》的记载,郭桓在任户部尚书的时间仅八個月,就能贪赃如此之巨,也实在是太匪夷所思了吧?

朱元璋下令负责审刑司的吴庸对案犯大刑伺候,这下子也不管是确有其事还是胡乱攀咬,反正拔起萝卜带起泥。

包括礼部尚书赵瑁、刑部尚书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工部侍郎麦至德在内的上至中枢六部,中至遍布全国十二行省的布政使司,下至各州府县的大小官吏总共数万人被牵扯进内,其中有一万多人是官员的身份。

朱元璋也觉得很合理,于是他大笔一挥,不但将包括首恶郭桓在内的几万人统统砍了,同时还下令追索赃粮。

不过因为杀得太多、追得太狠导致天下骚动,老朱又回头将此案的主审官吴庸砍了,于是天下太平,皆大欢喜。

其实郭桓案从头到尾都给人一种荒谬的不真实的感受,为啥?”

就因为当朝天子朱元璋不但是个明白人,更是个千古第一狠人。

所以很难想象区区一个郭桓居然敢,而且能在老朱的眼皮子底下做下如此大案。

可以说在洪武年间,整个天下无时无刻都在老朱的俯视和监控之下。要说有人在他眼皮底下搞些不足道的小猫腻还可能被遗漏掉,但郭桓这厮要是真作出这么大一死,而且火眼金睛的老朱居然在案发三年后才发现,不管村长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的。”

凌汉也是不相信的。

当初那么多人都觉有问题,但是架不住朱元璋的屠刀太锋利。

谁也不敢多说啊。

今天陈寒在这里分析,他也是三生有幸能够听到。

陈寒的最就像是长了弹簧,继续说道:“郭桓的从政经历在史书中无传,他的个人资料很难搞清楚。不过可以确认的是,就在洪武五年二月,郭桓被任命为正五品的山西提刑按察使司佥事,他在山西的司法口一干就是十二年之久。

直到洪武十七年五月被老朱一纸调令召入京城,才跨行干起了户部尚书。

首先,十二年司法官的经历意味着哪怕郭桓在此前当过亲民官、接触过财政经济事务,在他调任户部尚书时,也难免会出现业务生疏和不熟悉相关事务的情况。

因此很难想象在这种情况下,郭桓居然能在短短的八个月的时间里熟练的调动各种资源、贪污如此之巨,哪怕是一辈子在户部打混的经年老吏也很难做到。

其次,朱元璋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在地方实行三司制,同时,为了削弱地方势力,老朱还屡次下诏严厉禁止三使司串联勾结,只许各管各的摊,老死不相往来才是最好的。

在这种情况下,干了十二年司法官的郭桓可能跟其他行省的同行以及中枢的刑部、都察院等机构混得挺熟,但想早早的在财政经济领域建立人脉、打通关系基本上是基本不可能的事情。

这也意味着当这货想贪污的时候,哪怕是找几个能信得过的同伙或者帮手都十分费劲。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在于,户部很重要、户部尚书位高权重确实不假,但试问空降来的领导,还是个跨行的,能有多少权威?又会有多少属官会老老实实的听命?

毕竟老朱可是规定,贪污六十两以上者,就要砍头。

前面的胡惟庸案覆辙在前,天下官员的血腥味,尚能闻着的情况下,谁敢跟着一个空降来的领导做这么大的事?

官位很重要,钱财很诱人,但生命更宝贵。

郭桓要是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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